原始記錄應體現檢測過程的原始性。觀察結果和數據應在產生的當時就予以記錄,不得事后回憶、另行整理記錄、謄抄或無關修正,但后續可根據需求再實施具體的計算步驟。
制定原始記錄文件時,應充分考慮記錄的可操作性。通過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檢測依據的規范描述語句、簡單易用、尺寸合適的數據表格、給每個檢測數據留出足夠的填寫空間等,可保證原始記錄的可操作性,原始記錄應依據檢測項目特點,按照檢測流程順序或標準條款順序安排各檢測項目在原始記錄中的位置順序,提升原始記錄的可操作性。原始記錄的數據必須是真實的,數據的表達應真實無誤的反應測量儀器的輸出,包括數值、有效位數、單位,必要時還需要記錄測量儀器的誤差。記錄必須在檢測全過程按操作程序步驟及時記錄,不許事后補記或眷抄更改。備份電子形式儲存的記錄應防止未經授權的侵人或修改。原始記錄中應完整記錄檢測中各種方法條件,包含足夠充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測試環境信息、測試條件、使用儀器、儀器設置、每項試驗測試日期和人員、審查數據結果的日期和負責人等,以便在可能時識別不確定度的影響因素,并確保該檢測在盡可能接近原條件的情況下能夠重復。整改后合格的試驗項目,記錄中仍須保留原不合格的原始數據以及整改的方法。
原始記錄的內容是檢測報告的重要來源。為了方便檢測報告的生成,原始記錄內容應完整地體現檢測依據、檢測項目、檢測方法、檢測數據和必要的過程數據。